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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2 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權威通報,湖南省長沙學院原黨委書記劉沛林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官方通報:嚴重違紀違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
據湖南省紀委監委調查結果顯示,劉沛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高校主要負責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存在多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且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
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違反生活紀律,私德不修;
涉嫌職務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同時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數額巨大。
通報明確指出,劉沛林的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規定,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全部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履歷背景:二級教授、人文地理學專家,曾任兩所高校黨委書記
公開資料顯示,劉沛林出生于 1963 年 2 月,湖南漢壽人,擁有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院地理學專業碩士、博士學位,是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公派留學歸國人員,學術職稱定為二級教授,長期從事人文地理學研究,主攻文化與旅游融合、傳統文化遺產保護、歷史文化村鎮數字化保護等領域,曾擔任中國傳統村落保護與活化研究中心主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自然與文化遺產空間技術中心長沙工作站主任等學術職務。
從政履歷方面,劉沛林高校工作經歷豐富,1980 年起先后在衡陽師范學院地理系學習、工作;1994 年獲北京大學碩士學位后,歷任衡陽師范學院副教授、教授,湖南師范大學校長助理、教授;2003-2004 年赴加拿大滑鐵盧大學訪學;2008-2018 年任衡陽師范學院院長、黨委書記;2018-2021 年任長沙學院黨委書記;2021 年后轉任長沙學院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
今年 3 月 21 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已先行通報劉沛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時隔半年后,此次“雙開”通報標志著其違紀違法問題調查終結,正式進入司法程序。